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央民族乐团成立于1960年2月,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继承和发扬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为己任,培养民族音乐传承人,更好地创作与时代接轨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
可通过登录中央民族乐团网站(www.ccno.net)查询中央民族乐团单位情况。
二、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其中,北京生源指入学前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须符合进京落户相关政策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时,毕业生须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留学生、军校毕业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含国防生)、网络教育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毕业生,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
(七)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毕业后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八)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为国家公职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先期进行报名工作,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报考要求及注意事项,在下列渠道同时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央民族乐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人员应将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rsb301@163.com,邮件标题要标明“报考岗位+专业+姓名+联系方式”。
2.报名材料:《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材料(扫描件)。
每人只能在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报名多个岗位的,按照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7日。
(三)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见《中央民族乐团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资格审查
乐团人事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或者邮件方式通知进行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岗位开考比例为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1:3,如果达不到上述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按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行政管理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每项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侧重考察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
演奏员及声乐演员岗位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各项考试成绩均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进行计算。
(六)考察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察及体检。
如遇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个人自动放弃的需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声明。
(七)确定人选、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央民族乐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工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本公告由中央民族乐团人事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sb301@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中央民族乐团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64984750(疫情期间以邮件沟通为主,工作日周一、周三上午9点至11点半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白老师
2020年度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中央民族乐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