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届毕业生须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所取得的学位须与学历相对应);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北京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交响乐队演奏员4名、合唱团演员2名。
2.人事处行政人员1名。
(二)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下载填写报名表并重命名为“XX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报名表中需在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版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同时需要提供应聘人员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相关履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nsorsc204@163.com。
另,报名交响乐队演奏员岗位请一并提供本人独奏视频一份以供审听。视频包括一首自选曲目(时长不少于6分钟)、至少三首乐队片段,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视频要求清晰流畅、MP4格式,不得出现讲话或其他非演奏类声音。未提供本人演奏视频或者视频内容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审听。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含交响乐队演奏员视频审听),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通知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的不再通知。现场确认当天请携带报名时提供的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备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以上照片和材料复印件均不予退还)。
*因考试涉及规定曲目及自选曲目,报考演奏员、演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登录国交官网http://www.cnso.com.cn/查看《中国交响乐团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演奏员、演员岗位招聘考试要求》。
(三)考试
原则上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演奏员、演员岗位考试分为初试、二试、三试。初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二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二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二试。根据二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三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二试人数参加三试。综合二试、三试成绩计算最终考试成绩,其中二试成绩占60%,三试成绩占40%。
2.人事处行政人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综合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最终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组织考察和体检。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五)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国交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一区一号楼中国交响乐团
联系电话:010-64211894、8425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