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名额
全县共公开遴选乡镇政府副职2名(其中,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1名,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公开遴选1名)。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下派挂职以来受到州委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8周岁)。学历大专及以上(含在职教育),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除符合《公务员法》报考基本条件、回避有关规定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4周年以上,目前在我县或安宁河流域县(市)以及此次州内未进行公开遴选县(市)乡镇机关工作且有1周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在县直部门,但在乡镇工作的站所事业干部,不含事业工勤人员以及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人员);由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招聘、目前在我县或安宁河流域县(市)以及此次州内未进行公开遴选县(市)乡镇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内的)。
(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参加工作4周年以上(或在国有企业工作4周年以上),每月驻村工作时间达标,包括我县或此次州内未进行公开遴选县(市)目前仍在岗的驻村第一书记(含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已期满正常轮换的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安宁河流域县(市)选派在其本县(市)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工勤人员;安宁河流域县(市)选派在其本县(市)已期满正常轮换的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
参加遴选人员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取得学历时间等,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3月25日。个人身份、工作年限、任职经历、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遴选:
1.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吸食毒品行为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参加各类聘用、录用、考调(遴选)及其它国家法定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7.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被召回的;
9.所派驻(联系)村脱贫攻坚验收不合格,经组织认定负有责任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
11.其他不适宜参与遴选的情形。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县(市)报名。个人报名的,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和《报名登记表》到县委组织部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的由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州内其它县(市)委组织部,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资格条件,征求本人意见后向我县县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推荐,并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完善相关资料。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8:30至4月3日17:30。
2.报名地点:木里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名登记表》1份;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⑤获奖依据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干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党委出具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
⑦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帮扶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出具的驻村时间达标证明。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数与遴选职数的比例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对遴选数量进行适当调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遴选资格。
(三)组织测试。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法进行,并对笔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察。5月上旬,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不少于遴选职数1: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同时,安排考察对象在州内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按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在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工作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人员。5月下旬,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统筹考虑乡镇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按照“六个优先”原则(即下派以来受到州委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近5年个人连续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先,急难险重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优先,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优先,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对象和后备干部优先,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优先),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提名人选。
(六)提交选举。县委组织部向乡镇党委反馈提名人选,由乡镇召开人代会进行选举。对经选举当选乡镇政府副职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在我县乡镇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6522049。
咨询电话:(0834)6523154。
中共木里县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