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加选调人员条件
(一)青海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在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的,需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含试用期;借调到省、市级机关工作和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本级工作时间,下同)。在市州级机关工作的,需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在省级机关工作的,需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工作累计满1年以上。处级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每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三)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心健康;
(四)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者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8日至7月17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青海省纪委监察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到省纪委组织部报名(各市州报名人员请到市州纪委组织部报名,汇总后统一报省纪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报名人员径直向省纪委组织部报名)。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五)考察。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六)公示。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青海纪检监察网公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在青海纪检监察网发布并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络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核减选调人数。
(三)联系及咨询电话:0971-8483134 8483112
附件:1.《青海省纪委监察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2.《青海省纪委监察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中共青海省纪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