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参加青海省2016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20日,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
2、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审核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省法院职位的考生,到省法院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省检察院职位的考生,到省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电话畅通。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4、藏(蒙)语口语测试工作,报考各州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藏(蒙)语口语测试,由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组织,于11月15日前完成。
5、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组织,于11月15日前完成。
6、请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及时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面试拟定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员会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