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参加青海省2016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20日,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林业厅负责。
2、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审核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各市州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省林业厅职位的考生,到省林业厅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电话畅通。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由各市州和省林业厅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4、藏(蒙)语口语测试工作,报考各州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藏(蒙)语口语测试,由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于11月3日前完成。
5、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组织,于11月15日前完成。
6、请各市州人社局及时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面试拟定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青海省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