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 名 准考证号
计划财务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801183001) 123.8 陈绎今 183135511614
王子涵 183137350615
姜慧 183137631302
李斌 183137732102
陈溪 183142101704
纤维质量监督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801183002) 126.9 宣成龙 183133050710
刘纯炜 183137030927
李云鹏 183137630402
陈丽媛 183141018115
冷奕锦 183170130104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中国纤维检验局××职位面试”。
2.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4.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5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renshi@cfi.gov.cn,并请致电010-51006178确认是否收到邮件。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到我单位电子邮箱:
(一)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的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脱产学习还是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计划财务职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2.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3.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 报考计划财务处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从事1年以上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事业单位全称、地址,在该单位工作起止时间、所从事具体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个人信息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中央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
2. 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务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以便复核;材料不全的,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
3. 面试当天请交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7:50~8:30报到。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我局在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并免费提供餐饮服务。
(二)面试地点:中国纤维检验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5号(北二环南侧,雍和宫桥东)。
4、乘车路线:
乘坐13路、18路、44路、75路、116路、130路、684路、909路、特2路、特12路公共汽车至雍和宫桥东站下车;地铁2号线、5号线至雍和宫站下车,从2号线B出口出站,东行50米即到。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
(五)成绩公布时间:
综合成绩将于2016年2月26日18:00前通过国家公务员局考录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全体考生参加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结合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二)体检和考察时间:
进入上述体检人选的考生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具体体检安排将于面试当天通知。
(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以录用或取消录用,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考生的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电话通知我局,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和留意电子邮箱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局面试联系方式:010-51006178(电话)
010-51006182(传真)
材料接收电子邮箱:renshi@cfi.gov.cn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 同意报考证明
3. 待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