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教师〔2017〕4号文件精神,北区自3月以来,对原在北区中小学任教的民办和代课教师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和复审工作,现已进入复审公示阶段。现将所属非城北区户籍的中小学原民办和代课教师复审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接受广大市民监督,若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不符等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城北区教育局举报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等情况的出现。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6日
公示电话:5500813
地址:城北区教育局人事科
城北区解决原民办和代课教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