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17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公告》,经研究决定,所有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系统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于4月6日-15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分别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其他有关加分事项,按《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民法院的考生,请到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532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加分。
报考人民检察院的考生,请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B508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加分。
另外,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下一步资格复审地点分别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省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971-6165203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971-6334289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