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2013年8月15日,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按规定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之后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成成绩的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青海省2012年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2]26号)规定,将该岗位与同一单位资格条件一致或相近专业的岗位合并面试,但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低于与其合并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的除外。在同一单位没有相近专业进行合并的,笔试成绩达到本次招聘相同或同类专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同时面试成绩达到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按总成绩由高分致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招聘阶段,如考试总成绩第一名达不到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该招聘岗位取消。
3、报考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按照1:3面试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会话测试。
4、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面试结束后,若同一个招聘岗位上出现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