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25日至2001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入职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毕业档案或退伍档案;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法律、法规及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活动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犯罪活动被判刑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近5年来,在各类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13.现役军人;
14.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解聘人员;
15.公安机关辞职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
16.现在职的事业岗人员不能报考塔里木公安局职位;
17.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对象
1.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
2.限巴州户籍或生源的职位,以下人员可以报考:
(1)巴州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2)内地援巴州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3)驻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巴州目前在岗的留疆战士的配偶。
说明: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户籍等条件时间界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19年11月25日(含当日,下同)。
巴州户籍是指:截止2019年11月25日,报考人员户籍在巴州行政区域内。
巴州生源是指:在巴州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巴州考入各类高校的大中专毕业生。
当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当地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驻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可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00-11月28日18︰00。
网络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6日10︰00-11月29日 18︰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3日12︰00- 12月6日18︰00。
(二)笔试时间
2019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四)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时间具体安排详见巴州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职位
招聘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确认
1、招考采用网上报名。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
(2)查阅《报名须知》;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19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网银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费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照片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
(8)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3日 12︰00-12月6日 18︰00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笔试科目:
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4.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2)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退役军人报考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5)在巴州公安机关连续从事辅警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6)在巴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 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网上报名时未填写信息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
6.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录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小数点四舍五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原件;
(2)内地援巴州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巴州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驻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团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或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在巴州公安机关从事辅警聘用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原件;
(6)在巴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计划巴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的证明原件;
(7)在巴州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巴州人社局证明原件;
(8)在巴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巴州党委组织部证明原件;
(9)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州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能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附件3)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巴州公安局职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享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塔里木公安局职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与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巴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0996-203059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巴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96- 2610256
附件:1.《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