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青海省2017年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考试,通过面试并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7年8月27日上午8:00持笔试准考证、《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审核表》、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和体检费(约500元)在西宁市第二中学(原青海湟川中学第一分校)斜对面的三角花园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此次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要求空腹、之前不得饮酒、注意休息,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后果自负。体检结果请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中查询。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971-63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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