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青海省司法厅(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考生于当天早上7:30前到青海省司法厅(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1号)集合并统一乘车,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青海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审核表》、黑色签字笔一支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为450元左右(以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医院。
三、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均应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检测视力为裸眼视力,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等。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执行。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录用。
(七)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八)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四、其他事项
考生看到本通知后,请于2017年7月18日18:00时前(周六、周日正常休息)与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联系确认(0971-8247376),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青海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