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参加2016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公布,并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15日至6月21日。现将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3日至6月24日(截止下午:18:00)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三、有关要求
1、按照《2016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本次一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进行招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拟招聘岗位数。某个招聘岗位拟招聘1人,但只有1人或2人报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中小学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未形成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必须用Α4纸复印)。
3、少数民族考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含特岗教师);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报考本次招聘考试,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享受加分的考生要一并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已经到现场进行过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提供相关证明。
4、各招聘岗位出现放弃(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出具放弃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公告空缺名额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报考要求“懂康巴语”岗位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须进行“康巴语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qhpta.com)
玉树州政府网 (www.qhys.gov.cn)
咨询电话:0976---7800695
考生注意: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和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附件: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附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