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考生须在2013年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qhjrsc@126.com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面试确认书”(格式见附件2),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于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3)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到我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8231567。
(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6日(星期五)15:00前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楼人事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凡无材料或缺少关键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明细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或《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提供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有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如考生对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部分材料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经我局同意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三)考生报到时,须提供“面试确认(二)”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和考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背景底色系浅色,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要求字迹端正清楚),以作资格复审。凡材料缺失或不实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9时开始。
(二)面试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礼让街23号,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面试要求:
1.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8日上午8时10分前到面试候考地点,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止8时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原件。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考官组面试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并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2.我局将于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考生时刻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隋老师 电话:0971-8231567
(二)应试人员的往返路费、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
1.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书格式;
3.放弃面试声明书格式;
4.面试地点地图和乘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