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炭地质局(青海中煤地质工程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二级企业,隶属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主业为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测试、鉴定)、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工程、地基与基础、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施工、勘查、评估)、地质钻探、矿业开发等。青海中煤地质工程公司下设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中心(以下简称“勘查中心”),主要负责承担水工环地质、灾害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等民生地质领域业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勘查中心副主任
1.岗位职责:
负责勘查中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等市场开拓;协助主任开展勘查中心中长期规划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上级或主管部门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沟通协调报告编制、评审工作。
2.计划招聘人数: 1—2人
3.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
(2)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承担过3项以上水文地质勘查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奖项者优先;
(4)从事水工环地质项目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
(5)取得专业注册资格者优先。
(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岗位职责:
负责勘查中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等市场开拓;负责组织投标书、设计方案编写和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野外施工,完成项目工作任务;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上级或主管部门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报告的编制、评审和提交工作。
2.计划招聘人数:2—3人
3.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8年;
(2)具有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承担过2项以上水文地质勘查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突出;
(4)从事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
(三)技术人员
1.岗位职责:
负责勘查中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投标书、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协助完成项目野外施工,项目工作任务;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工作;负责配合上级或主管部门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协助完成报告的编制、评审和提交工作。
2.计划招聘人数:4—5人
3.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
(2)取得水工环专业技术职称。
(四)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工作业绩突出。
3.招聘人员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以上招聘岗位条件,业绩特别突出或特别熟悉本行业情况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参加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待遇
1.招聘岗位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招聘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不承诺解决住房和配偶、子女工作。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组织考察、研究聘用并进行公示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7年10月12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请登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或青海煤炭地质局网站,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请将个人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请见“其他要求”)电子版发送到公开招聘报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务必为“应聘青海煤炭地质局-应聘人员姓名”,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称为“应聘人员姓名”。相关纸质材料请参加面试时交到青海煤炭地质局人力资源部,同时带上相应证书的原件以备查验。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网站:http://www.ccgc.cn
青海煤炭地质局网站:http://qh.ccgc.cn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
青海人才市场网:http://www.qhrcsc.com
招聘报名电子邮箱:szpxx@126.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2号青海煤炭地质局人力资源部
邮编:810001
联系人:孙治萍
电话:0971-6146631
3.其他要求
(1)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适时电话通知或在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青海煤炭地质局网站上进行公布,敬请留意。
(3)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套;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所有资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4)所有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青海煤炭地质局(青海中煤地质工程公司)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