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教〔2017〕14号),经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初审、乐都区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原在乐都区任教、现户口不在乐都区的268名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名单公示,请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乐都区监察局8622449,教育局8622353、8622746;人社局8630979,财政局8623899。
公示期:2017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海东市乐都区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教师
和代课教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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