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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7 09:29:08信息来源:点击: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7月28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和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2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可视笔试、面试情况择优聘用。若出现空缺岗位,可从本地区已经参加考试的其它同类岗位报考人员中自愿调剂。
  具有医药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六、其它事项
  1. 加分条件。根据有关政策,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并且考核合格者、应当由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报考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州或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今年报考六州县级公立医院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聘用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