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内;
(四)全民所有制或国有制企业副总经理等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熟悉国有企业运作、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5、有重大疾病或恶性传染病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竞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任职证明资料及相关补充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前往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
(三)资格审查。竞聘者在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经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所提交的全部证明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2017年青海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详见:青海人事考试网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要求
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个人简历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以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其他
(一)联系电话:0977——8228517
(二)联系地址: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附件:海西州勘察设计咨询中心负责人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海西州勘察设计咨询中心负责人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