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二)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理论基础和技能,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设备;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可从事外业调查工作;
(四)国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30岁以下;
(六)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及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者优先;具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工程咨询等相关上岗证者优先。
二、招聘专业及岗位
(一)生态监测与调查2人;
(二)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1人;
(三)行政管理1人。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截止2011年12月30日12时前(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西宁市南山东路16号鸣翠柳山庄小区20号楼: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张国栋邹薇
联系电话:0971-82158408235827
邮箱:575358208@qq.com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的《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4、须本人到场报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择优聘用。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历资格形式审查后,现场确定和通知是否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2年元月5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会议室(西宁市南山路16号鸣翠柳山庄小区20号楼)
4、笔试成绩公布:元月6日,在省环保厅网站和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同时公布笔试前15名成绩,并电话通知。成绩列第15名之后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
(三)面试:
1、成绩列前15名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和技能展示,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考察。
3、面试成绩公布:2012年元月11日,在省环保厅网站和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同时公布笔试、面试综合前10名成绩,并电话通知。综合成绩列第10名之后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
(四)录用:
对综合成绩列前10名人员,进行资历资格复查和组织考核,研究确定录用名单,报环保厅人事处和纪检组审核后,通知本人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聘用程序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至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仍不满足岗位要求者,取消试用资格。
2、试用期和聘用期间福利待遇按照《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
六、联系方式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