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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一些城管暴力执法行为,我们可以看到其骨子里畸形的执法思维:一是唯我独尊的“管理”理念。“不‘管’不‘理’”的认知心态让城管养成了居高临下的傲慢作风。一旦权威受到挑战,暴力便成必然。二是只为“官”瞻的执法理念
与民众零距离接触的城管干部或感委屈,城管群体遭遇“污名化”谁能幸免?在网络时代,在自媒体时代,没有谁能掩盖真相。或许在媒体对报道城管执法信息中,难免有为吸引公众眼球简单化、片面化、夸大化地选择和制造噱头,对城管执法“污名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需要引导媒体公平公正的报道,期待媒体人客观的职业态度理性报道。
[措施]
鸿途教育专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拯救被“污名化”的城管执法,完善城管法律法规迫在眉睫。目前,我国缺乏一部统一的、完整的“上位法”,导致城管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常常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处境,最终形成“末端执法”的恶性循环。其实,城管需要一套规范的法律来明确城管的权限和城管的执法方式、执法程序、法律责任。
第二,拯救被“污名化”的城管执法,重建城管队伍“正面特征”刻不容缓。对城管干部来说,比委屈抱怨更重要的,是要真正树立起文明、温馨、依法的执法之道。面对城管执法的尴尬处境,当前必须寻求实现城管善治的突破口,把城管权力真正摁在阳光与法治的“笼子里”,这才是让城管执法免于“污名化”的根本路径。
第三,在多元互动的城市管理过程中,真正解决城管执法“污名化”问题,一方面要在提高城管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