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条件及人数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年龄35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大通县户籍。
3、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5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招考纪律,考录过程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公安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审查报考人员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在网上予以验证;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填写报考登记表,录入人员信息。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5月6日—10日
报名地点:大通县人才交流职业介绍中心
咨询电话:2726629
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大通县201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一份(打印件),近期同一底版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大通县201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请登录大通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datong.gov.cn/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5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省、市、县情、时事政治、社区建设基本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等综合知识。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拟定于5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有关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时须提交本人档案、政审表等有关材料。若不按时提交有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社区居民代表考核合格者,依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补选为居民委员会委员;本人不服从分配,不胜任本职工作,以及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方面有不良表现的予以解聘。
2、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每月1575元,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工资和社会保险。
大通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