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来说明这个问题。新型补贴支持政策的关键是,既能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又能尽可能减少对粮食市场的干预和扭曲,且符合WTO国际规则。据此,现行的价格支持补贴政策将主要有两种可供替代的方案。
一是,实施目标收益补贴,或称差价补贴。指政府预先确定粮食的目标价格,农民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销售。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启动该政策,按两者之间的差价给予农民补贴。目标收益补贴既有价格支持的特征,又有直接补贴的性质,是由价格支持向直接补贴转型过程中普遍使用的政策措施。
二是,实施种粮目标收益保险。从今后发展趋势看,农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导向的,既能有效促进粮食生产,又能稳定农业经营收入的政策措施。现阶段,我国应加快试点粮食产量指数保险、粮食价格指数保险;中长期看,应加快研究种粮目标收益保险,即以种粮收入为保险标的物,通过指数保险的方式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粮食生产。
在这两种补贴中,共同点是都尽可能减少对粮食市场的干预和扭曲,不同点是差价补贴属于WTO农业补贴规则中不可免除的“黄箱”政策,其补贴资金须实行总量控制,而农业保险则属于“绿箱”政策,不受这方面的限制。因此在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实践中,差价补贴大多为过渡性政策,以各种农业保险的形式进行补贴则更为常见。
另外,对于直接补贴,需要继续加大力度,着力发挥其对农民生产激励和收入转移的双重效应。建议对今后新增的直接补贴,实行与农民实际种植面积挂钩的政策机制。其关键是,抓紧建立“农业补贴基础信息管理系统”。该信息系统包含全国各个农户土地承包与种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