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见《海南州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此次招聘共有45个职位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共有44个职位面向海南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报 考者能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同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可视考 生的笔试、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定向“三支一扶”等四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若报名比例形不成竞争时调整到同一专业岗位进行考试,不再另行公告。
三、相关规定
(一)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时间的第一天(2013年11月5日)。
(二)海南州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资格证、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版彩照 3张,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填写《海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考务费15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11月7日。
2、报名地点: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州就业局一楼大厅)。
3、报名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报名人员名单及享受政策加分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及专业要求确定。
1、 笔试。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分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州民族歌舞团属于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不限岗位笔试只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的高低,按计划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笔试时间:2013年11月 16日,11月14日至 15日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公示期间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对藏汉双语岗位人员进行藏语过关测试。资格复审通过后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含藏语测试)未通过的按岗位依次递补。
3、面试。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州民族歌舞团属于特殊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核。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顺序,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者,则从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全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各项工资及福利待遇。
七、其它
(一) 加分条件。参加我省“特岗教师” 计划、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根据青教师〔2010〕37号和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招募的教育卫生见习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青 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并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省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和应由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等信息,将在海南州政府网、青海湖网上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74—8512774
海南州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考试中心)0974-8513856
中共海南州委组织部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8日